传媒宣传管理科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3/8/12 11:04:18 浏览次数:
制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节目制作机构和电视剧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、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发展规划;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宣传的监督管理;负责移动电视业务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影视广告播放、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的监督管理;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系统节目(稿件)创优、评奖工作;指导、监管全市理论文献片、纪录片、电视剧、电视动画片的制作、播出;审核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经营活动;依法审批和管理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;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申报;承办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批;审核和管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;负责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(含IP电视、网络广播电视、手机视听节目)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;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与节目有关的传播秩序的监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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